在現代社會中,正義和公平的概念對於建立穩固的社會基礎至關重要。然而,這些價值觀不僅是現代的產物,它們在古代聖經中就已經得到了闡述。申命記是舊約聖經中一部重要的書卷,其中包含了神對以色列民眾的律法和指引。在申命記1:16-17中,我們看到了神對司法審判和公義的明確呼籲,這對我們今天的社會依然具有重要的啟示。
在這段經文中,神藉著摩西向以色列人民宣示:「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要聽訟,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,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,都要按公義判斷。」(申命記1:16)。這段話清楚地指出了神對審判公正的要求。神要求以色列的審判官不得偏袒任何一方,不受外貌、財富或地位的影響。這種公正不僅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,更是為了表彰神的公義和真理。
神要求審判官不僅在法庭上做出公正的裁決,也要在日常生活中追求公義。「在審判的時候,不可看人的外貌,聽訟不可分貴賤,不可懼怕人,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。若有難斷的案件,可以呈到我這裡,我就判斷。」(申命記1:17)。這裡所說的「公義」是指合乎神的道德標準和法律要求的行為。神要求以色列人民不僅在法庭上行事公正,也在日常生活中追求公義。這樣的生活方式不僅是對他人的尊重,更是對神的敬畏和愛的表現。
這段經文提醒我們,在司法審判和社會行為中,公正和公義是不可或缺的價值。它們不僅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基石,更是我們與神和睦相處的標誌。我們今天可以從這段經文中學到,無論是作為法官、領導者還是普通人,都應該以公義和真理為指導,遵循神的旨意,追求社會的公正和和平。
申命記(Book of Deuteronomy)1:16~1:17參考經文
申命記 1:16-17:「法官在地上審判應遵循的道德規範,如申命記 1:16-17:「那時我吩咐你們的審判官說:你們聽訟、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、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、都要按公義判斷。審判的時候、不可看人的外貌、聽訟不可分貴賤、不可懼怕人、因為審判是屬乎 神的.若有難斷的案件、可以呈到我這裡、我就判斷。」
1:16 And I charged your judges at that time, saying, Hear the causes between your brethren, and judge righteously between every man and his brother, and the stranger that is with him.
1:17 In judging, do not let a man's position have any weight with you; give hearing equally to small and great; have no fear of any man, for it is God who is judge: and any cause in which you are not able to give a decision, you are to put before me and I will give it a hearing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