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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19:15-16:「你們施行審判,不可行不義,不可偏護窮人,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。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。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,也不可與鄰舍為敵,置之於死。我是耶和華。」是摩西在西奈山上所接受的神的律法之一。這段經文教導了神對於公義的絕對堅持,並且指引了人們在社會生活中應該如何行事。
這段經文強調了在神眼中公義的絕對重要性。首先,神要求審判者不得行不義之事,他們必須以公正的態度對待每一個人,無論其社會地位或財富狀況如何。公正的審判不應受到外在因素的影響,而應該建立在真理和公義的基礎之上。
以下引用其他人的註記,更進一步了解這段經文精神:
在丁良才《利未記註釋》中指出,這段經文特意強調了對貧窮人和軟弱者的關懷,但也提醒了對富貴人的公正。法官不應該因為一個人貧窮而偏袒他,也不應該因為一個人富有或有權勢而偏袒他。雅各書2:9也提到,我們不應該按外貌對待人,這是不公正的行為。公義的審判應該按照真理和公平的原則進行,而不是根據外表。
《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》和《聖經精讀本──利未記註解》中強調了審判不應受到社會或經濟因素的干擾,應該完全基於公平的原則。神在末後的日子也將按照公義審判世人,這表明審判不應該偏離左右,而是要按照神的公義審判的命令進行。
總之,《串珠聖經註釋》指出,昔日以色列民的審判工作是由村中長老負責的,倘有徇私、偏袒、造謠等事,都會防礙司法公正。這進一步強調了公正審判的重要性,不應受到任何因素的影響,而應該始終秉持公義和真理。
利未記 19:15-19:16
「你們施行審判,不可行不義,不可偏護窮人,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。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。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,也不可與鄰舍為敵,置之於死。我是耶和華。」